1.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收入」及第十九號「資產減損」於104年10月14日發布,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亦得提前適用。(10月20日刊登) 2.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六號「投資性不動產」於104年10月7日發布,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亦得提前適用。(10月20日刊登) 3.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九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及第二十一號「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於104年10月7日發布,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亦得提前適用。(10月14日刊登) |
104/10/21-會計準則:收入、資產減損、投資性不動產、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及企業併購之會計處理問答張貼者:2015年10月21日 上午4:40會計學會資訊主委專用信箱 [ 已更新 2015年10月21日 上午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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