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04年11月11日發布, 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亦得提前適用。
此外,同時發布「企業會計準則公報與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分析」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二號「財務報表之表達」及第十五號「金融工具」
22號公報已全數發布
或請參閱:http://www.ardf.org.t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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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二號「財務報表之表達」及第十五號「金融工具」張貼者:2015年11月13日 上午1:29會計學會資訊主委專用信箱 [ 已更新 2015年11月23日 下午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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