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2013年9月18日 上午4:58會計學會資訊主委專用信箱
重要事項通知 有關財政部預告修正「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 案,預告日期自9月17日(三)至9月24日(二)止,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務請於9月23日(一)前回報本會,以俾彙整! 下列為公告內容, 網址: http://law-out.mof.gov.tw/DraftOpinionTemp.aspx?id=52 預告日期: | 2013.09.17 ∼ 2013.09.24 | 內 容: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 三、「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修正草案內容另詳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論壇」項下網頁。 四、對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之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 二)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 ( 三)電話:(02)23228000 ( 四)傳真:(02)23414283 ( 五)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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ĉ 會計學會資訊主委專用信箱, 2013年9月18日 上午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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