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有關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民眾若有要申請「自本年度起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及「變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稅額試算書表郵寄地址之通訊地址」等服務項目者,其申辦期間自今(106)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止。 該局說明,民眾申請「自本年度起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及「變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稅額試算書表郵寄地址之通訊地址」等服務項目者,可透過網際網路、郵寄、傳真或臨櫃等方式辦理。至申請「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應親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臨櫃方式提出;若原採網際網路線上申請者,亦可以規定之憑證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申請即可。 該局進一步說明,前述申請方式應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彙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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