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菸酒市場租稅公平,遏止逃漏,以及杜絕私劣菸酒危害民眾健康,將自4月起進行菸酒稅選案查核作業。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防止業者以不正當方法逃漏菸酒稅或販售私劣菸酒,本年度針對未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即逕行出廠銷售;菸酒稅產製廠商申報完稅出廠量與原物料或容器用量異常;菸酒批發商及經銷商銷售數量大於進貨數量;菸酒產製廠商、批發商及零售商銷售價格低於菸酒稅稅額等異常情形加強查核。 該局將近年查獲違章處罰案件之類型整理如下: 一、未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擅自產製出廠。 二、產製廠商出廠菸酒數量與申報完稅數量不符。 三、酒品之酒精成分與產品登記、標示不符。 四、以試飲名義出廠或於廠內供員工自用,未報繳菸酒稅。 五、促銷贈送之酒品未報繳菸酒稅。 該項查核作業之輔導期間自106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該局呼籲轄內菸酒稅業者先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倘一時疏忽有短漏報菸酒稅情事,凡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加計利息免罰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