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網拍營業登記,仍可適用住家用房屋稅率!

張貼日期:Nov 01, 2019 8:41:17 AM

近來有許多年輕人詢問,以新購買住家用房屋從事網路拍賣,會因此增加房屋稅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自行創業從事網路拍賣,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場所,惟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在國稅局登記之營業項目僅供網際網路業務使用且無實體店舖,才有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之適用,若房屋有堆置貨品或有實際營業情事,仍應依實際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