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重複使用應如何處理

張貼日期:Nov 18, 2019 8:18:5 AM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常有營業人來電詢問,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重複使用,無法收回作廢重開,應如何處理?

該局說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為應行記載事項之一,如有重複開立而無法收回作廢重開情形,營業人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並依實際交易資料申報,且無短報、漏報營業稅額,免予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由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係由營業人自行輸入,所以營業人如以人工輸入字軌號碼且未建立相關檢核機制,極有可能發生開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錯誤或重複開立情形,造成買受人及兌獎作業困擾。

該局呼籲,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下載字軌號碼,以檔案匯入開立發票系統並建立相關檢核機制,避免類似錯誤情形發生。